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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货物木质包装改用新IPPC标识
发布:江苏远东木业 浏览:2351次
为适应2009版《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管理准则》ISPMNo.15的要求,自2014年9月1日起,出口货物木质包装自全面停止使用总局令第69号及第84号中规定的标识式样,目前正在使用的已加施原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,经检疫未发现关注的有害生物,视为合格。
按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要求,第15号标准的***新修订版公布了6种用于木质包装的IPPC标识的式样,式样的大小、使用的字体及加施的位置,可根据需要进行变化,但必须是矩形或正方形。标识内信息应符合规定,不得增加商标、防伪符号等其他内容,用于防伪、追溯等需要的其他信息可在标识框外加注。
木质包装标识式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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